【本報訊】女報販何慧霞(霞姐)99年被殺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繼首兩名被告指曾遭警方毆打迫供後,第三被告亦指被警方要脅,如他不供出另一疑犯所在,便會將他當作落刀斬殺霞姐的人。第三被告終在警方毆打威脅下,同意與警方合作,按照他們所說錄取口供。作證警員對指控全盤否認。
05年10月20日負責拘捕第三被告林自力(32歲)的偵緝警員郭元威(譯音),昨接受辯方盤問。林的代表律師指,警方當日在林的寓所附近將他拘捕,然後帶上沒有記認的警方客貨車,目的是為在車上毆打被告迫使他與警方合作。
「打完又唔夠膽認」
律師續指,林已清楚表明案發時自己不在現場,警方卻指「你唔好扮嘢,你記唔記得唔緊要,因為李祖明(34歲)同連宗偉都話你有份。」林對被牽涉案中表示難以置信,在場警員隨即向他拳打腳踢。證人否認在拘捕及向第三被告查詢期間,有任何警員向他施襲,並否認有講過以上說話。坐在犯人欄內的第三被告即顯得十分激動,喊叫:「唔通我自己打自己呀?打完又唔夠膽認。」
被告林自成、李祖明、盧漢興(32歲)及梁志鴻(35歲)同被控於99年9月22日,與連宗偉及其他不知名人士謀殺何慧霞。首三名被告分別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牽涉事件,但均表示因遭警方威迫利誘才會就範。
案件編號:HCCC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