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事不對人 - 陶傑

對事不對人 - 陶傑

辦公室玩鬥爭,開會辯論,最流行而理直氣壯的一句話,叫做「我這是對事不對人」。
對事不對人?真的嗎?在中國人社會,沒有「對事不對人」這等命題,一件很混帳的事,除了海嘯和地震,通通是人做出來的。沒有那個混蛋人,又哪裏會衍生這件混帳的事?
因此所有的「對事」,其實都在「對人」。中國人講面子,開會的時候,對這件「事」的決策,提出一點批評,那個決策的人,面上一陣青、一陣紅,人人都知道他是決策的人物,「事」既不對勁,也就是「人」出了問題。再補一百句「我完全是對事不對人」的飛,也沒有用,對於此君,閣下是得罪定了,他一生一世都會記住,山水有相逢,以後他一定報復。
許多留學哈佛的MBA分子,在紐約工作了兩年,沾了三分美國腔,回來香港發展,準備大展改革的拳腳,召開員工大會,把公司從裏到外,由人事結構到辦公室裝修,抨擊了一遍,引用林肯總統金句,卡內基鋼鐵大王語錄,一番演說,激昂人心,舉座鴉雀無聲,最後這位富有國際視野的CEO補充一句:「我剛才說了這許多,Well,請各位不要介意,多多包涵,不要Takeitpersonally,我針對的是事,不是人。」
許多所謂中西文化衝突,其實只從這句話開始。沒有「對人不對事」這回事。在中文裏有這麼一句話,不錯,但其功能純屬粉飾,像一副五十四張的紙牌裏那張Joker。當你說「對事不對人」的時候,人人都從相反處接收。從戊戌六君子到朱鎔基,從商鞅到王安石,都栽在這句話上頭。
因為人的面子利益,通放在事情和大局的利益之先。一個年輕人,頂戴哈佛MBA,回來上海、北京、香港工作,三個月後他就會向人訴苦:在美國不是這樣子,開會時鬧翻了天,下班一起上酒吧,今天吵得拍桌子的那個對手,會掏腰包請客,主動問你喝馬天尼還是威士忌。
這是許多高等華人一張口就「在美國時如何如何」點擊率最高的申訴,但他們忘記了,這裏不是美國。對事不對人?只有一個標準──
一個女子有三位男友,甲的人品忠厚,乙的職業安穩,丙的身家最多,都一樣英俊,三個都那麼愛自己,該嫁哪一個?
答案是,嫁上牀時性愛叫你感到最爽的那個,這就是最實際的「對事不對人」,事,就是上牀的那件事,關了燈,一片漆黑,人品有什麼要緊?既然三個都好,就是這件事大過天,最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