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報販被殺案<br>供詞矛盾是被告隱瞞所致 警員否認毆打次被告

女報販被殺案
供詞矛盾是被告隱瞞所致 警員否認毆打次被告

【本報訊】女報販何慧霞(霞姐)99年被殺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代表律師指次被告除遭警員不斷拳打腳踢外,警員更表示知道其女友牽涉盜竊案,如他不合作將會起訴其女友,次被告才就範,按照警方的說法錄取口供,但因記錯部份細節而令供詞矛盾。警員堅決否認該項指控,並指因為次被告有所隱瞞才令供詞錯漏百出。
負責為次被告李祖明(34歲)作會面記錄的偵緝警員蕭富祥,昨接受辯方盤問。次被告代表律師則指,警方於05年10月16日拘捕李時,其實早已得悉李當晚會以證人身份,到旺角警署協助調查一宗盜竊案,但警方仍選擇在李抵旺角警署前就這宗謀殺案將他拘捕,全因警方要在帶被告返警署前先將他毆打,及令他無法與其他人包括律師聯絡。

被告喊:打咗你點解唔認

蕭否認有警務人員曾毆打李,並解釋當晚因在跟蹤李時發現他並非向旺角警署進發,所以才提前將他拘捕。此時,在犯人欄內的李突然情緒激動,大喊:「打咗你點解唔承認!你教我做假口供點解唔承認!」法官即警告李不得影響審訊,並着其律師提醒他要保持肅靜。
李的代表續指,蕭向李表示知道其女友牽涉盜竊案中,其寓所內更有刀及贓物,故威脅李若拒絕與警方合作,其女友將會被起訴。李最終同意按警方指示錄取口供,卻多次將首被告盧漢興(32歲)在案中的角色及行兇車輛上的人數混淆。
次被告李祖明與盧漢興、林自力(32歲)及梁志鴻(35歲)同被控於99年9月22日,與連宗偉及其他不知名人士謀殺霞姐。案件今續訊。
案件編號:HCCC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