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註冊西醫李福基被指在未有知會病人的情況下,處方含類固醇藥物以致病人受藥物影響,出現情緒不穩及抑鬱等症狀,並曾經幾度企圖自殺;其後即使病人一度拒絕接受該藥物,該醫生仍繼續隱瞞病人,處方該類藥物。醫務委員會嚴辭斥責李福基「不誠實」,令病人承受痛苦,也有損市民對醫務人員的信心,一致裁定他專業失當,即時停牌10個月。 記者:陸羽平
案情指女病人姬錫恩因哮喘及感冒,於99年起向西醫李福基求醫,李在未有知會類固醇藥物的風險及副作用情況下,向姬開出該類藥物。其後姬因下肢腫脹前往屯門醫院求醫,並獲告知曾服用含類固醇的藥物;姬其後向李提出質疑,李否認,並承諾在未經同意下不會處方含類固醇藥物。
女事主婚姻受影響
病人其後出現情緒不穩、幾度企圖自殺、工作及婚姻大受影響,更需尋求心理輔導。至05年,病人再往醫院求醫,經臨床診斷是因長期服用含類固醇藥物令免疫力降低,姬遂向醫委會投訴。
其後,姬經律師調停接受李的補償並向醫委會撤銷投訴,但醫委會認為案情嚴重,昨日仍開庭審訊,並對李在一次看診中處方14種藥物予姬提出質疑,委員會認為這並非控罪一部份,但會考慮此項量刑因素。
李福基多名親友昨日到庭支持,惟李顯得頗為緊張,對案情不作抗辯並同意全部事實。
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在結案陳詞中指出,李福基雖承認罪行,惟求情因素不足,他在未知會病人情況下處方含類固醇藥物屬保障病人不足;更為嚴重是李答應病人後仍然處方該類藥物,是不誠實的行為,構成專業失當,被判即時停牌10個月。
她在庭後稱,醫委會紀錄中曾有三、四宗同類案件,惟該宗案件刑期輕微,由於類固醇藥物會對病人帶來面腫、牛背及情緒問題等副作用,因此醫生處方藥物時需小心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