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盤散工97年揭發內地妻子在港偷偷做妓女,時常與男人在電話親密談話,疑妒火中燒,動粗掌摑妻子,繼而用布帶在其頸項打死結,將她勒死,散工事後潛逃內地,匿藏8年半後,主動聯絡警方回港。他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現年44歲的被告李炎生,被控於97年12月17日在荃灣沙嘴道錦發樓的天台,謀殺25歲妻子陳小建。控方昨在開案時指,陳小建來自湖北省黃州,她於96年7月與被告在內地結婚,持雙程證來港跟他同居。案發當天早上,陳由內地來港旅遊的胞姊,與她夫婦倆吃早餐後便外出,直至晚上回家,發現全屋無開燈,睡房反鎖,發覺事有蹊蹺,便叫友人來破門入房,赫然見到胞妹躺在床上,失去知覺,隨即報警。
布帶勒頸致命
據救護員羅理豪表示,死者當時頸項緊纏一條黑色布腰帶,喉嚨位置打有死結,面部發黑,耳及鼻孔出血。法醫證實,死者被人勒頸致命,與被人用布纏頸勒死脗合。
控方透露,案發現場並無任何被人搜掠過的痕迹,死者身上戴有金飾,背部壓着的背囊內,還有現金3,200元及證件,不似被人入屋行劫。根據入境處紀錄,被告當天早上10時許便經羅湖潛返內地。據天台屋業主表示,天台屋除被告夫婦居住外,業主胞弟及被告另外三名親戚也在單位住,業主胞弟指案發前,該單位常有不少打扮入時的年輕少女出入。
「我冇心殺阿建」
被告於去年4月透過親人聯絡警方,並於5月2日正式移交本港,他在被捕後說「阿Sir,我冇心殺阿建,我只是一時不小心犯案」,並稱因為不捨得現年11歲與前妻所生的兒子,才會回港投案。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妻子婚後持雙程證來港,3個月後逾期居留,直至被警方拘捕,押返內地,其後偷偷來港,瞞住他做妓女,他向妻子胞姊求證,表明會跟妻子離婚,他於案發前曾試過3至4次,聽到妻子與男人在電話親密對話,令他非常生氣,案發前一段時間,妻子長期不與他同住,直至其姊來訪才返家居住,但終日不在家。
他於案發日與妻子及其姊吃過早餐,便與妻子返家,坐在大廳看電視,其間家中電話響個不停,妻子更自稱是男人來電,他在被挑釁下發火,意圖搶去其電話筒,但她不肯放手,他便按掣收線,然後摑她一巴掌,妻子不服,執起摺櫈襲擊他,他及時伸手擋格,踢她肚子後,用手叉住妻子喉嚨5、6分鐘,她失去知覺,其後他將妻子抬入睡房按胸急救無效,用布腰帶纏住其頸,意圖布下劫殺景象,被告聲稱為怕坐牢,所以潛逃返回內地。
案件編號:HCCC1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