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報販被殺案次被告晤女友起爭執

女報販被殺案次被告晤女友起爭執

【本報訊】女報販何慧霞(霞姐)99年被殺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
負責為次被告李祖明錄取口供的探員表示,曾按李要求安排他與患有思覺失調的女友在警署見面。當時二人先互相問好及鼓勵,但當李的女友提出為他聘請律師遭李拒絕後,二人爭執起來,最終女友拂袖而去,李則低頭哭泣。
控方昨亦在庭上播放次被告於2005年10月17日,到案發現場深水埗大埔道一帶作案件重組的片段。李與盧漢興、林自力及梁志鴻,被控於1999年9月22日謀殺何慧霞,案件今續訊。
案件編號:HCCC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