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尾狗跟有尾狗走」 - 李碧華

「冇尾狗跟有尾狗走」 - 李碧華

有些無良暴徒虐狗為樂,不但令之肢體傷殘,還斬斷尾巴。在小巷見可憐的無尾狗,不免聯想牠們被動刀的慘烈。
得蒙飼養寵愛的狗,不會知道某些同類活得如此卑微吧──其實人也一樣,各有各的命,天淵之別。
沒有尾巴的狗,似乎連表達感情或訴求的途徑也貧乏了,將人喻狗加以諷刺,什麼「夾着尾巴落荒而逃」、「搖尾乞憐」、「擺尾熱烈歡迎」……對狗而言,尾巴亦身份象徵。
廣東俗語中一句:「冇尾狗跟有尾狗走」,就相當勢利,充滿階級鬥爭。
沒人養的狗、遭遺棄的狗、喪家(主人家道中落,何況狗?)之犬,飢腸轆轆,只好偷吃人家的食物。被抓到了,便砍斷尾巴以示懲罰。狗有靈性,不敢再「冒犯」此戶,遠遠躲開。
但牠們餓。人面對飢餓,最先吃掉自尊。狗呢,為了生活,為了得到分食,為了避免受欺凌,便跟着有尾狗後頭走了。有尾狗雖亦是狗,地位高一點,洋洋自得。
「層次低」者,仿效或追隨「層次高」者行動,人們是這樣形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