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兒科醫生人到中年,生性風流,六年前與一名17歲中五女生大搞不倫之戀,他疑為討好女友母親,借出100萬予「哎吔外母」贖回元朗一個物業,更供女友負笈英國修讀法律,怎料女友竟搭上洋漢,提出分手,醫生「反轉豬肚」,向前女友母親追討100萬元借款。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訊一天後完結,法官馮驊押後裁決。 記者:陳曉薇
本案男主角梁樹標,現年51歲,外表沉實敦厚,他為兒科醫生,在佐敦嘉賓大廈開設診所;據悉,梁的親屬在加拿大居住。
原告梁樹標的代表律師開案時指,梁樹標01年結識年僅17歲的中五女生陳瓔,發展成為男女朋友,兩人在梁位於九龍塘寓所共賦同居,梁與陳家關係良好。至04年1月,陳瓔母親張君向梁訴苦,表示每月要付13,000元,償還元朗一個物業單位的按揭貸款,感到非常吃力,梁建議斥資180萬元,購下其單位,但張不肯,梁終於同年3月分批把100萬元存入張的戶口,張同意於半年內賣樓還錢。
女友結新歡 如被搵老襯
原告一方昨在庭上播出梁樹標於05年6月向張討債的電話錄音帶。梁在對話中語氣激動,多次強調「不會就此罷休」,又大罵女友「成日話我管住佢,唔准佢紋身同穿臍環」,還指女友承認曾與洋漢發生關係,立意與他分手。梁早將兩年學費加生活費存入女友戶口,供她負笈英國修讀法律,怎料女友堅拒回港與他復合,他感覺被「搵老襯」。
據梁說,女友「讀緊法律,已經當自己係律師」,表示沒有簽字作實,不會負責,令他傷心難過,覺得她「讀書讀到壞晒,丟入垃圾桶都冇人要」,他遂要求他尊稱為「媽咪」的張配合,迫使女友回港。
梁在電話中提及債務,強調「𠵱家同你(張君)係普通朋友」,不需即時還錢,但要張到律師樓將單位轉按給他,以示證明。張君亦徐徐承認欠債,說「呢啲錢我自己都好內疚……𠵱家囡囡同人哋分咗手,我都要快啲還錢畀人」。誰知,張於這通電話後,中斷家裏電話網絡,梁不能再與陳家聯絡,才決定興訟追債。
「媽咪」指醫生誘騙女兒
張君昨在庭上爆料,指01年時45歲的梁樹標,誘騙年紀較他細28年的二女陳瓔跟他離家出走,與他在九龍塘的酒店同居一個月後,搬到歌和老街寓所,由於梁有家室,與妻育有三女,她初時非常反對這段關係,梁便向她保證,會善待其女兒,供她讀書,甚至分手仍會供她完成學業,並曾提議給她500萬元生活「養佢過世」。04年3月,梁在張不知情下,將100萬元存入她戶口,聲言這筆錢是「驚喜、心意」,當為他孝敬「媽咪」,及後梁與其女兒到九龍塘「睇樓」,打算結婚,但女兒離港後才向她表示,知道梁有其他女人,過往爭執亦曾有自殺及與梁同歸於盡的想法,故決定跟梁分手。
張君又稱,梁在女兒提出分手後,多次透過電話恐嚇女兒,更曾對她說可以買兇殺死女兒,她才會在電話對話中懾於梁的語言暴力,低聲下氣,婉轉其詞,她從無經濟問題,根本不需要向梁借貸提早贖樓。張強調,梁對其女兒有強烈佔有慾,她覺得梁向她追錢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只想與其女兒復合。
案件編號:HCA167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