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上月兩度出招壓抑熱錢流入,雖曾「玩出火」,更觸發亞洲股市「大地震」,但這個由軍人支持的政府仍未能吸取教訓,昨日再為外資設限。政府內閣通過修改《外國商業法案》(FBA),避免外資持有當地企業的控制性股權,此舉勢必進一步打擊海外投資者信心,泰股昨已應聲急挫2.69%至616.75,為兩年半低位,泰銖兌美元則曾跌見36水平。
【本報綜合報道】泰國政府昨日通過修改法案,新法例生效後,外資於泰國企業的持股量須少於49%,在企業的投票權比例亦須少於五成,意味外資不能擁有泰國企業的控制性股權。外資的定義亦被重新界定,以防外資透過泰國合作夥伴作為代理人,持有控制性股權。
為了讓外資適應新例,現有的海外投資者獲一年時間披露持股,並在之後一年將其持有權益減少至符合新例。
股市暴跌2.7% 兩年新低
至於外資的泰國合營夥伴亦須於90天內披露權益,並有一年寬限期。不過,部份行業可獲豁免,包括零售及批發、旅遊、銀行及財務、保險、證券及衍生工具等。
事實上,泰國外國商會聯合總會前日已公開警告,修改法例可能會嚴重損害當地經濟,並呼籲延遲修例,但泰國政府仍一意孤行。該會將於今日與泰國財長帕蒂亞會面,了解新法例的詳情。
在過去30年,外資大都利用泰國代理人在當地進行投資,前總理他信的家族便將泰國最大電訊公司臣那越(ShinCorp)售予以新加坡政府投資旗艦淡馬錫為首的海外投資者,讓外資持有臣那越96%權益。此外,淡馬錫亦同時控制當地電視台和航空公司。帕蒂亞指出,新法例對淡馬錫有相當大的影響。
香港上市的中電控股(002)與港燈(006),在泰國亦有投資發電設施。中電原本持有一個泰國東南部發電項目BLCP的50%權益,不過已於去年10月透過資產重組,將所持泰國發電資產總持股量減少至22.4%;港燈則持有一個泰國燃氣發電廠約25%權益,相信有關法例不會對兩家公司帶來顯著影響。
渣打銀行經濟師UsaraWilaipich和NicholasKwan發表報告指出,泰國政治局勢和經濟不穩的情況未來仍會加劇,故將泰國今年經濟增長預測由5.2%調低至4.4%,並警告會有大量資金撤離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