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話題:行車時,謹記勿用手提電話!

車話題:行車時,謹記勿用手提電話!

政府早已在2000年7月1日起,禁止駕駛者在行車途中使用手提電話,其中手持或以肩膊作承托均屬違法,若被成功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雖然政府多年來也大力宣傳有關訊息,但至今大家仍可在街上看見某些駕駛人士視法律於無物,肆無忌憚在行車時使用手提電話,而日前一宗在青嶼幹線的嚴重交通意外,便是因其中一位駕駛者,在行車期間察看手提電話上的來電顯示而造成,除令2部涉及意外的車輛嚴重損毀外,同時也令6人受傷。
老實說,我對這種罔顧別人安全的駕駛者甚感不滿,無錯,錯失接聽一個電話,極有可能令他們喪失一個賺錢、又或是跟親朋戚友相聚的機會,但他們又有否想過,在行車期間使用手提電話,除令駕駛時分心,倘若發生意外時來不及作出反應,也因要慢駛而阻礙其他道路使用者;還記得有一次跟朋友外出晚膳,在筆直的吐露港公路的快線上,有一部德國品牌的豪華房車正在慢駛,初時大家還以為前方有慢車阻路,殊不知原來是開車的人手持電話正在傾得眉飛色舞,車子也行得左搖右擺,不論旁邊或後來的駕駛者也對其避之則吉。究竟這些人可否在完成車程後的十多分鐘才傾電話,避免釀成一些不可收拾的事情呢?所以煩請你們遵守一下法例,免得別人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記者:鄭達基

有關法例網址:http://www.td.gov.hk/road_safety/your_car_is_not_a_phone_booth/index_t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