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變銀主盤 婦購回呃按揭<br>欺詐罪成判監兩年

物業變銀主盤 婦購回呃按揭
欺詐罪成判監兩年

【本報訊】五旬婦靠努力由工人晉升至投資經理,更投資舖位。可惜一場金融風暴令舖位慘變銀主盤,她於拍賣會投回舖位,用虛假買賣協議,騙取按揭貸款還債。婦人早前於區域法院被裁定欺詐罪成,昨判監兩年。 記者:楊家樂

辯方求情時指,55歲被告張秀琼自力更生,由工人階級開始力爭上游,晉升至月入六萬元的投資經理。被告曾受前夫虐待,但對兩名愛女不離不棄,將她們撫養成人;被告為家中長女,須獨力照顧年老雙親,甚至替他們供樓。事發後,被告一直隱瞞兩女,至審訊時才忍不住透露,幼女因此責怪自己未能及時向母親伸出援手。辯方續指,被告無案底,於案中得來的貸款均用作還債及支付手續費,更應租客要求裝修舖位,根本「無錢入袋」。被告已還清涉款,又因年前的交通意外導致身心困擾,希望法庭輕判。
暫委法官陳慶偉判刑表示,被告的行為雖未對事主造成實際損失,但她以「有預謀、計劃、鋪排」的詐騙方法,取得額外百多萬元貸款,個人有實際得益,罪行嚴重,加上不見其悔意,故判即時入獄。
案情透露,涉案舖位位於港島般含道64號嘉麗苑,被告與男友於97年以640萬元買入該舖位,其後抵押給廣安銀行,取得400萬元貸款,惟因財困拖欠還款,廣安收回舖位,於00年3月公開拍賣。

訛稱520萬購入

被告於拍賣會中,以離岸公司金寶投資有限公司名義,作價270萬元購回舖位。同月被告向現已註冊為新聯銀行的新聯財務有限公司訛稱,金寶由何就擁有,並遞交一份股份買賣協議,表示自己以520萬元購入該舖,用以申請按揭貸款。新聯最終於00年5月向被告批出315萬元貸款,惟被告於02年8月起沒有還款。
警方調查後,發現何就只是一名裝修承辦商,並無金寶的股份或向被告出售涉案舖位,由於被告涉及偽造協議及公司紀錄以欺騙新聯,警方於03年8月拘捕她。根據新聯的政策,公司不會批出超過物業購入價七成的按揭,惟因被告訛稱涉案舖位購入價為520萬元,新聯才會批出315萬元貸款,高出實際購入價45萬元。若新聯知道實際購入價為270萬元,最多只會批出189萬元貸款。
案件編號:DCCC856/04

舖位欺詐案過程

97年8月
被告張秀琼以640萬元購入涉案舖位後向廣安銀行申請按揭,因拖欠還款,遭廣安收回舖位並進行拍賣

00年3月
被告於拍賣會以金寶投資有限公司名義,作價270萬元購回舖位

00年3月
被告向新聯財務有限公司遞交一份股份買賣協議,訛稱自己以520萬元向金寶購入該舖,以申請按揭貸款

00年5月
新聯最終向被告批出315萬元貸款,並先後發出兩張支票

02年8月
被告停止償還按揭貸款

03年8月
被告遭警方拘捕後起訴

07年1月 被告欺詐罪成被判監2年
資料來源:控方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