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障礙是指說話組織能力弱,說話時意思不清,句子多單字詞,在表達和理解方面均有困難;此外在語文科目中,作句、閱讀理解及句子重組等方面的功課較弱,如求學時不及早治療,到高年級會更加嚴重。
除天生外,語言障礙是家長忙於工作而少與子女說話,又聘用外傭照顧子女,是學童出現語言障礙的成因。
香港每年有7,000名學生因有語言障礙,經學校轉介教育統籌局的語言治療師診療。由今個學期起,教統局分3年逐步撥款予全港600多間小學,供他們聘請語言治療師或購買語言治療服務。
每班每年可獲2,500元,另每名被評定為有中度至嚴重語言障礙的學童,校方每年可再獲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