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擲物狂 欠租辯稱為女補身

公屋擲物狂 欠租辯稱為女補身

【記者馮永堅報道】首名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被房屋署「叮走」的屯門擲物狂徒袁堅文,上月28日就欠交五個月合共2,950元中轉屋租金提出上訴,以免再被叮走。獨立上訴委員會接納袁將社署代交租的金錢,買補品給懷孕女兒補身解釋,准許他繼續住在元朗中轉屋,但本月底前要繳清欠租,否則要搬到環境更差的臨時收容中心。

房署被批太仁慈

上訴委員會昨向袁堅文發信,表示容許他繼續居於中轉屋,但必須於本月底前付清所有欠租。袁於早前上訴時辯稱,女兒被人「搞大咗個肚」,故將社署每月給他590元的租金,買了補品給女兒,沒有交給房署。他又指,女兒搬到臨時收容中心會不悅,擔心「隨時會有家庭慘劇!」袁又承諾在本月28日前繳清欠租,否則便「自動消失」。
據了解,其女兒早已不與他同住,但委員會接納袁買補品給懷孕女兒解釋,故寬容他於本月底前清繳欠租便可一筆勾銷。若袁未能於限期前繳清,房署會按程序於期限後21日內,向他發出佔用單位通知書及逐出單位通知書;袁不搬走房署才採取行動,變相他可多住21天。房屋評議會總幹事葉肖萍批評房署做法太仁慈,又指袁是欠租積犯,建議房署在期限後應立即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