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剛出獄兩周便揮刀斬傷警員,終被轟斃的疑犯申常忠,47歲,未婚但犯案纍纍,10年前已有盜竊和搶劫等四項刑事案底。他於97年出獄不到10個月,在98年3月便在元朗入屋強姦一名19歲少女,兩周後再次被捕,翌年被判入獄8年。在該次審訊中,代表他的辯護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是由於甲狀腺分泌失調,因而無法控制情感而犯下惡行,當場為法官斥罵他一派胡言。
窮家子小四輟學
辯護律師當時指,申出身於一個十分貧窮的家庭,有七名兄弟姊妹,他排行最大,小四便輟學外出當童工幫家計,是家中的經濟支柱,自母親去世後,他還要照顧80歲的年邁老父。他在82年加入「新義安」黑社會,97年犯案出獄後原本當貨車司機,但開工不足,收入只有3,000餘元。但法官指斥這些都不是犯法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