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電訊盈科(008)主席李澤楷同時擁有now寬頻電視及《信報》,可能觸犯跨媒體擁有權條例,廣播事務管理局經過多番「非正式要求索取資料」不果,終於運用權力,下令電盈旗下電訊盈科媒體公司交代now的最終擁有權。但據了解,就算電盈不理會廣管局命令,依例也毋須受罰,還可待廣管局發出第2次通牒時才交代。
【本報訊】廣管局昨公布,根據廣播條例(第562章)附表1第10(1)條,要求持有now的電訊盈科媒體及其他相關人士,提供公司的表決控權人資料。
廣管局可發第2次通牒
據悉,政府並無為違反該條例定下任何罰則;倘若命令未獲理會,局方可再根據第10(2)條,指定要某一個人提交資料。就此個案而言,「某一個人」應非李澤楷莫屬。
這宗跨媒體擁有權風波,源起於電盈賣盤交易告吹。李澤楷於去年6月開始放售電盈,於8月透過離岸信託公司Clermont Media入股《信報》五成權益,惟電盈賣盤尚未揭盅,當時已有聲音質疑最後他同時擁《信報》及now,可能觸犯跨媒體條例。及至11月30日盈科拓展小股東反對出售電盈股權,令交易告吹,立法會多名議員便即時要求政府徹查。
李澤楷於11月30日當晚表示,《信報》的交易已完成,至於政府會否豁免他的跨媒體擁有權,他謂會按正常渠道處理。來自政府的消息指出,李澤楷以信託基金形式入股《信報》,無披露基金的運作形式及最終受益人,依例不能界定他是《信報》話事人,更難判定他違反跨媒體擁有權。
李澤楷鋪排毫無破綻
另外,立法會將於本月11日開會討論李澤楷這宗賣盤夭折的「後遺症」。不過,廣管局昨日的命令,並無要求電盈在這之前提交資料。
消息指出,直至現階段,李澤楷入股《信報》的鋪排,仍毫無破綻,令他避過跨媒體擁有權的規限,政府亦只能依法辦事,故議員質疑歸質疑,下周的會議如無意外,只會是一次「循例討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