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啤酒鬧事罪成 上訴駁回兼捱罵警向女店員吐口水法官狠斥

換啤酒鬧事罪成 上訴駁回兼捱罵
警向女店員吐口水法官狠斥

【本報訊】疑帶醉意的休班警員嫌啤酒不夠凍,到便利店要求更換,遭女店員拒絕後,竟在店內大吵大鬧趕客,更向女店員吐口水,最後自行從雪櫃換啤酒,終驚動警方。他早前被裁定罪成後上訴,法官昨駁回上訴之餘,狠斥他說:「你唔配做警員!」
34歲的軍裝警員黃家信,案發時駐守九龍城警署,去年4月28日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立,其後罰款3,000元及停職,昨向高等法院上訴。暫委法官潘敏琦駁回上訴後,盯着公眾席上的黃,以極重語氣厲聲斥道:「你唔配做警員,知法犯法,引以為恥!」法官又吩咐控方將其評語記錄在案,務必將檔案交予黃的上司。黃被罵時慚愧得滿面通紅,散庭後閃避記者鏡頭,「冇嘢講,我已經好慘㗎喇!」

眼鏡及制服遭殃

案發於去年1月16日晚上,黃到旺角通菜街一間7-11便利店,稱早前買的兩罐啤酒不夠凍要求更換,中年女店員以啤酒並非購自該店拒絕要求,黃即不斷以粗口謾罵女店員,又向顧客高呼該店是黑店,擾攘個多小時後,他突然隔着櫃枱,向女店員吐口水,令她的眼鏡及制服遭殃。
其後,黃將兩罐啤酒放在櫃枱,打開雪櫃自行拿啤酒更換,女店員終報警,多名警察先後到場,發現黃有酒氣,黃在警誡時否認吐口水,辯稱或許是理論時口水噴到人,但事發經過甚至「吐」一聲,均有閉路電視錄下。
代表黃的大律師昨批評原審裁判官不理黃向警方的解釋,亦誤以「吐」一聲為據,認定他吐口水,但法官認為黃沒出庭自辯,裁判官有權不理其警誡供詞的解釋,加上兩名店員均指證黃吐口水,故相信黃蓄意犯案,駁回上訴。
案件編號:HCMA5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