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守高尚而騙? - 李純恩

操守高尚而騙? - 李純恩

電視新聞播出當天一件普通的法庭案件:一個大學前教授因騙取房屋津貼而被定罪,有一百多位音樂界、文化界、教育界名人寫了求情信,力證這位先生「品格高尚」,裁判官在判詞中說因為被告「操守高尚」,所以輕判社會服務令二百小時。
看完這段新聞,我希望這是電視台記者的胡亂報道,不然的話,實在太令人困惑。
令人困惑之處是:「騙取房屋津貼」和「操守高尚」之間,落差太大,無論在道理上還是邏輯上,都很難扯上關係。
一個人「操守良好」,要是在學校,就是一個好學生,在社會上,就是一個好公民,就算沒有什麼見義勇為的舉措,起碼也循規蹈矩,不亂闖紅燈,不在餐廳裏抽煙,不見利忘義。假如操守由「良好」進而變為「高尚」,那就更是一個境界的跳躍,一個人必須在更嚴的要求更高的標準下,才能獲此「美譽」──這不過也只是美譽而已,因為「操守」這會事,是不存在什麼「高尚」不「高尚」的。得此美譽的人,該是在別人眼裏,「操守特別好」罷了。
那麼困惑人的問題就來了:既然一個人的「操守特別好」,那為什麼又會「騙取房屋津貼」呢?難道領取房屋津貼毋須操守?還是領取房屋津貼跟操守沒有關係?若是這樣,醉酒駕駛、打架傷人乃至打劫銀行之類,也可是「操守高尚」之人?
這實在困惑死我了,我衷心地希望這不過是電視台記者的胡亂報道,又或者,這案子令裁判官都覺得有莫大的寃情。不然的話,我幾乎認為自己也有高尚的操守了,那就會令我很不安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