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被告稱警威迫利誘作供<br>認誤殺可「坐幾年」 警員否認辯方指控

兩被告稱警威迫利誘作供
認誤殺可「坐幾年」 警員否認辯方指控

【本報訊】女報販何慧霞(霞姐)99年被殺,四名涉案男子昨於高等法院續審。其中兩人表示在警誡下承認牽涉事件當中,全因遭警方威迫利誘,其中一人誤以為自己可以特赦證人身份,頂證被指為《東方日報》發行商負責人的Michael蔡,另一人則表示警方指如他肯承認誤殺,便可以「坐幾年」了事,惟有關指控遭警方一一否認。
負責為首被告盧漢興(32歲)錄取口供的高級偵緝警員楊耀生(譯音)昨接受盤問,辯方大律師指,盧被捕後立刻被帶上警車,其間盧在警長提問後稱認識一名叫連宗偉的男子,警長即表示「興仔,你識連宗偉,仲話自己同單謀殺案冇關……佢(連)話你有份。」盧堅決否認,警長遂揮拳毆打盧。

指警方安排「對白」

大律師指,警方威脅會將盧的妻子一併拘捕,盧最終屈服,同意按照警方要求進行會面紀錄及案件重組,警員預先將盧在會面內應說的「對白」告訴他,警員一再向盧確認只要他肯合作,指證被指為《東方日報》發行商負責人Michael蔡,便可以轉任特赦證人。
楊警員否認有關指控,並澄清「冇任何差人打過(首)被告」。控方亦指,雖然首被告於05年10月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後,曾透過律師投訴被警員毆打,但未有發現他有任何表面傷痕。

肯合作可改控誤殺

第四被告梁志鴻(35歲)的代表大律師表示,梁於去年初在羅湖被捕時,楊耀生為拘捕的警員之一。大律師指,有警員曾承諾如果梁肯合作,會將其謀殺罪名改為誤殺,最終只會「坐幾年」了事,梁同時可以逃避債主。大律師又指,有警員曾將連宗偉的口供交給梁閱讀,梁終決定就範,在警誡下承認牽涉事件。有關說法被楊警員一一否認。
四名被告盧漢興、李祖明、林自力及梁志鴻,被控於99年9月22日謀殺何慧霞。霞姐丈夫日前在庭上指,霞姐生前因投訴報紙發行商青匯為幫《東方日報》促銷,要求報販多訂報紙,而遭青匯負責人Michael蔡恐嚇。案件今續訊。
案件編號:HCCC89/06

首被告盧漢興(左)的辯方大律師指,盧被捕後在警車上遭警長揮拳毆打。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