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香港人貪方便成性,還是房署轄下停車場指示不足,上月多個節日開車回家時,發覺有車肆無忌憚停泊在旁邊有交通標誌豎立、並表明是消防及不准泊車的通道上。
其實這情況在舊式公屋停車場十分常見,或許跟每逢大節日,一些早已搬到別處居住的邨民返舊居,跟父母或朋友吃飯相聚,而停車場所提供的車位往往不敷應用有關。負責限制車輛進出停車場的工作人員,不理車位是否已經爆滿,只當進場的車輛僅是上落客,因而當司機在場中找不到車位時,便將車隨處停泊,又或者單是開車的人根本連車位也懶得找亦不足為奇。既然停車場內已豎立有關的交通標誌,大家理應遵守有關規定,而工作人員若發現某些車輛違例停泊,也應勸喻有關司機將車停泊在車位內,又或是將之扣鎖,始終消防通道的作用,是讓緊急車輛通過前往意外現場進行拯救工作,並不是用來泊車的,同時又會阻礙車輛進出,而且私人屋苑的停車場工作人員可嚴厲執法,為何公共屋邨的就不能呢,這真的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記者:鄭達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