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受欺凌 積怨甚深<br>新移民學生刀襲同窗判教導

常受欺凌 積怨甚深
新移民學生刀襲同窗判教導

【本報訊】17歲新移民留級生不忿被嘲笑,拿𠝹刀偷襲欺凌他的同窗,令對方的左眼喪失近三成視力,早前他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暫委法官文偉新指長期受挑釁並非犯案藉口,而且他攜帶𠝹刀上學,有預謀犯案,惟考慮他年紀尚輕,故判入教導所,接受有紀律的監管。
被告鄧子彬被控於去年9月5日,在沙田一間中學內,蓄意以𠝹刀傷害一名14歲男生。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保釋候審期間行為良好,獲家人及同學支持,今次是獨立事件,不會再犯,而受害人雖視力受損,沒有心理問題,生活上已適應。

逃往深圳返港自首

根據案情,被告於11歲時從內地移居香港,中一及中二均與受害人同班,被告性格內向,不懂與人相處,受害人常率眾欺凌他,嘲笑他自閉及低能。
被告雖感不快,但一直沒向校方投訴;其後被告留級,受害人則升上中三。
被告對受害人積怨甚深,去年8月開始將𠝹刀藏在書包內,伺機在校內襲擊受害人;直至案發當日小息,被告一言不發走到受害人面前,拿出𠝹刀,將其面部、左眼及左手中指割傷,又踢他腰部,隨即逃離校園,登上的士,轉乘火車逃往深圳,冷靜後知錯,6小時後回港自首。受害人左眼及中指的傷勢較嚴重,至今仍要接受治療。
案件編號:DCCC10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