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有個新界南總區警察總部,警察總部門前有條天橋,天橋底有個私家泊位,不過並非平民泊位,只准警務人員使用。這是網友「yeen2006」在YouTube發放的2006年最後一宗警務人員涉嫌知法犯法短片,最離譜就是,違例泊車的地方就在執行法紀的衙門旁邊。
直擊警務人員涉嫌違例泊車的短片全長兩分多鐘,網友站在對面馬路,捕捉着一名男子,把他的電單車泊在荃灣城門道新界南總區警察總部前的天橋底。事發於上周三,該男子花了一分鐘把電單車笠好,然後大模斯樣步行返入警察總部。短片還顯示,對正警察總部的天橋底泊了好幾部電單車,沒有泊位標誌,又沒有警員抄牌,相當可疑。
葵青區議員黃炳權說,該處長期有電單車停泊,雖然擺到明是違例,但由於沒有阻礙公眾,因此沒有街坊投訴。對於片段展示懷疑有警務人員違例泊車,黃炳權表示奇怪:「照計警署裏面都有足夠車位,冇理由要泊到出街。」本報向警方查詢,發言人表示需時了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