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同慶的節日,情人突提出分手,被拋棄的一方受傷至深。網民keilun22剛於聖誕節失戀,在香港討論區發表「聖誕節前後是分手高峯期」論,korisreal回應:「唔只聖誕,情人節都係。」akit_lung更說:「我身邊有4對喺呢個星期內分咗手。」
不要講完分手就走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熱線中心主任趙美艷表示,過去兩年在節日前後致電求助熱線,因分手問題求助的個案不足百分之一:「喺節日分手,傷害會大啲,但唔夠喺一啲情侶具特別意義的日子分手,造成嘅傷害會更大。」
「情人要分手,難免會情緒激動,提出分手一方要留意對方嘅反應,如果對方愈來愈激動,千祈唔好繼續講落去,畀啲時間對方去消化呢個消息。」趙美艷指情侶分手,很多人會問點解?她提醒提出分手一方,要留意說話態度,不宜過份批判對方的不是,還有不要講完分手即離開,留下對方獨自一人。
註冊臨床心理學家羅志華認為情侶不宜在節日提分手,令對方以後在這節日留下不愉快的回憶:「今次慘劇,令到死者嘅家人同朋友,永遠忘記唔到呢日失去親人嘅傷痛。」羅說,不是每對情侶的戀情都能夠開花結果,「唔想失戀時手足無措,熱戀中嘅情侶,不妨想像他朝一日情人要分手,自己會點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