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訊研究組<br>好奇心重愈壓抑愈想玩火

新聞資訊研究組
好奇心重愈壓抑愈想玩火

小孩年幼無知,喜歡玩火分分鐘玩出禍。全人發展中心顧問團主席黃重光說,小孩愛玩火的原因,可能是好奇心重、追求刺激或想吸引父母注意,他提醒父母,應正確教導子女認識火的功用。
他說:「家長可以畀佢哋試吓畫火柴,或者將手伸埋火旁邊,一邊教導如果被火灼傷,就會受傷害;千祈唔好用懲罰或壓抑方法,咁樣會令火神秘化,令佢哋更加想玩。」

家長疏忽或會被起訴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則表示,火警中險死的一對姊弟的母親,可以因為獨留子女在家,構成疏忽照顧罪而被警方起控,「雖然佢哋唔係俾人鎖住,唔畀飯食或者虐待,但始終呢對姊弟年紀較細,如果母親留喺屋企,可能唔會發生意外。」
根據本港《侵害人身罪條例》,凡對16歲以下兒童忽略或遺棄,令他們構成不必要的傷害,作為看管人要負起刑責,循公訴程序起訴,最高刑罰可監禁10年。
香港小童群益會及兒科基金今年初發表一項調查顯示,受訪800名小四至中三的學童中,逾七成曾被獨留在家逾半小時,當中10個孩子就有近3人遇到意外,最普遍是跌傷,其次是燒傷及燙傷。

兒童玩火引起火警數字

05年:103宗
04年:96宗
03年:81宗
02年:74宗
資料來源:消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