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辦 - 鍾偉民

控煙辦 - 鍾偉民

香港元旦起禁煙,是厭煙者的一大勝利;勝利,是真實的,可喜的;不過,這就像美國在伊拉克的「勝利」一樣,只屬於第一個階段,巷戰,還會不斷發生;好戲,其實在後頭;這樣的勝利維持得不好,烽煙,或者尼古丁毒煙,還會再起。
要看厭煙者的決心和「控煙辦」的能力了。
畢竟已經「回歸」,有些事情,不是你想怎樣,就可以怎樣的。禁煙,香港煙民會感到不方便,覺得不情願,但一般會守法;法例夠縝密,執行夠嚴格,公正不倚,大家就不會有意見;噴煙者和厭煙者,是對立的,但兩個陣營,不乏文明人,自有文明的手段去排解矛盾;然而,對於來旅遊,來居住的大陸人,我們怎麼可以讓他明白:「在香港,要遵守香港的法律。」
一條黃金周,在餐廳吞雲吐霧,人證物證俱全。我們的禁煙辦走過去,掏出罰單,禮貌地說:「先生,在室內公眾場所噴煙,根據香港特區法例……是犯法的,請你支付五千塊錢罰款,不勝感激。」這黃金周,他擲下五萬,回一句:「你不如開夠十張,我打算再抽九根,直抽到這裏烏煙瘴氣,抽到人人生癌為止!」這罰單,說不定像「叫雞費」一樣,可以一疊疊帶回祖國去報銷呢。控煙辦,遇上這種周身黃金的豪客,可以怎麼辦?如果不能「即捕即罰」,難道發出傳票,限制劣質遊客出境,要他們留港等候上法庭?
控煙專員執行職務,肯定會遇上不同部落的原始人,面對匪夷所思的反應。怎樣執法?怎樣對付漠視「一國兩制」的自由行?問題一籮筐。為安全計,巡察禁煙區,最好兩人一組:穿制服的在明,着便裝的在暗。制服專員不妨有禮,但辭色,必須堅定,該罰就罰,絕不能姑息,畏怯,放走一個違法噴煙的兇徒。噴煙者要逃,要施暴,在旁守護的便裝專員按一個鈕,通知了警察,馬上悄然欺近,後發制人;這穿便裝的,最好先學一兩式狠辣的擒拿手,制敵防身。
「無煙香港」,是一個夢想,有一天,國家領導來訪,在禁煙的公園噴煙,控煙辦將他繩之於法,那一天,我們才算成功;國家,才叫脫離野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