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新股證監提出質疑

六成新股證監提出質疑

【本報訊】證監會公布第三季審核新股的雙重存檔安排的最新進展,7至9月透過聯交所接獲34宗上市申請,證監對其中22宗給予質疑性意見,佔整體65%。而在4至6月的第二季,則接獲16宗上市申請,證監對其中10宗給予意見,佔整體63%。
證監指出,在一宗審核個案中,申請上市的公司的客戶為分銷商,而該等分銷商則將產品銷售予零售店。監管機構在作出查詢後發現,部份分銷商(包括該公司的五大客戶之一)過往是該公司的附屬公司或相聯公司,或在業務紀錄期內是由該公司的高級管理層所持有的公司,而保薦人被問及上述多家公司之間的關係時,卻提供互相矛盾的解釋,這顯示保薦人對該公司與客戶之間的關係欠缺盡職審查及了解。

招股章程 沒披露重要資料

另一些個案中,證監注意到保薦人只是在監管機構提出查詢後,才對有關公司的主要營運範疇進行盡職審查,而且在被要求作出披露之前,完全沒有在招股章程中披露從盡職審查所獲得的重大資料。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表示,新上市公司提供予投資者的信息質素十分重要,保薦人有責任確保招股書載有充足、相關及準確的資料,以便投資者能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