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不准轉院救治<br>孕婦無血可輸枉死

醫院不准轉院救治
孕婦無血可輸枉死

救人與殺人往往一線之隔。南京一名孕婦前晚到當地醫院生產時,因失血過多需要輸血。院方竟因怕承擔責任,不但要病人自行購血,其後更拒絕孕婦轉院,以致孕婦因延誤救治而死。

轉院死亡院方要負責

事主趙小芳的家人指,趙前晚覺得不舒服,於是到當地六合中醫院治療。當時醫院只有一名醫生及護士,醫生檢查後指趙的胎兒為死胎,把她送入產房做手術。不久,該名醫生告訴趙的家人事主失血過多需要輸血,醫院血庫存量不足,要求趙的家人到紅十字血庫買血。
其後,趙的家人見血漿仍不足夠,於是問醫生可否轉院接受治療,醫生稱不需要。至翌日凌晨,趙失血過多而死。事後醫院解釋,如孕婦轉院途中死亡,院方將須承擔有關負任,故拒絕為事主轉院。
江蘇《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