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7歲少女涉遭母親同居男友非禮及強姦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偷渡來港前在內地任解放軍及武警,8年前認識事主母親後同居,其間他與事主以「傳紙仔」方式溝通,對方暗中向他索取零用錢,案發時事主自願在家中與他發生性行為,而懷孕期間她以麥當勞茄汁扮月經掩飾。記者:蔡曉楓
任職的士司機的54歲被告否認於02年至05年間強姦及非禮女事主共五項罪名,他昨自辯稱,他於內地出生,中一輟學,68年在內地當解放軍,三年後轉職廣州武警,74年偷渡來港,其後任的士司機。98年被告經朋友介紹認識事主母親,並登門造訪,見她與三女一子同住,事主排行第三,兩人交往一段日子開始發生關係,至02年應事主母親要求,搬進她們家同住。
被告續稱,他在事主家中一直睡在廳中地上做「廳長」,他與事主母親及其女兒甚少對話,事主則與他以「傳紙仔」方式溝通,每次都是向他要錢或買東西,被告不定期給予四姊弟10至20元作零用,其後事主母親認為綜援金不足,阻止他繼續給予零用,但事主卻暗中要求他給予每周100元零用錢。
改名與其父一樣
被告又指自己改名為給予孩子名份,「覺得四姊弟無老竇,事主母親叫我改姓,後來大家商討,決定改番佢老竇個名,但係寫法有少少唔同」。05年10月,當日只有被告與事主在家中,事主要求被告每周給她200元零用,但被告以的士生意難做為由拒絕。
被告向來喜歡撫摸三姊妹的頭髮,他坐在事主身旁開始撫其頭髮及身體,事主點頭同意,他脫去自己及她的衣服,在客廳發生性行為,以致事主懷孕;至今年2月,事主母親懷疑她有孕,事主否認,並在兩個月內三次從廁所門隙向被告遞上寫有「茄汁」的紙條,被告遂給她麥當勞的茄汁包,「我初時唔知佢用茄汁嚟做乜,後來車佢去睇醫生驗孕,事主先承認用茄汁呃佢哋嚟月經」,聆訊今續。案件編號:HCCC1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