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台北被罰48萬

東亞台北被罰48萬

▲中央社引述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東亞銀行(023)台北分行職員汪方主擔任消費金融業務部專員期間,勾結詐騙集團以偽造資料,向東亞辦理貸款逾4000萬元(新台幣.下同),已轉銷呆賬金額為869萬元,東亞因未落實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被罰200萬元(約47.6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