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近年常有司機在發生車禍後,索性將被撞倒的傷者輾死,與他們「撞死賠一次,撞傷賠一世」的觀念不無關係。根據內地法例,肇事司機一旦在車禍導致他人死亡,必須承擔對方的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等,但若如在事故中導致他人傷殘,除賠償金外,還要負責受害人的生活費,以及醫療費、護理費等。
如果受害人長期「卧病在床」或是終身殘廢,肇事者更要養對方一世,所需賠償金額,比起賠償受害人死亡的數目,往往多出兩到三倍,甚至高達數百萬元。
不過,故意將車禍傷者撞死,有可能會被控謀殺罪名。過往就有多宗類似車禍的肇事司機,最後被判處死刑。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