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馮小姐半年前試用電訊盈科3G服務,8月退還手機,她發現10月時信用卡竟被電盈扣除1,500元,向電盈投訴後,職員承認電腦出錯,但表示要待12月始可發還款項。她不滿電盈賬目混亂,無端扣除客戶金錢,卻要一個多月後始退還。 電盈回覆,客戶早前接受試用3G服務計劃時,已同意若未在試用期後退還手機,需繳付1,500元費用。根據紀錄,馮小姐確於限期前退還手機,但因職員未有及時將紀錄輸入,故電腦系統無法正確更新紀錄,令她被扣款。職員得悉事件已即時安排退款,並獲客戶確認。 檔案編號﹕111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