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各部門負責管理執法工作的中級管理人員 名額:36人 分布:17人來自紀律部隊;另19人來自其他部門包括衞生署、勞工處、房屋署、社會福利署等 培訓重點: ‧多角度認識公共政策 ‧實際案例分析 ‧機構文化比較 ‧各部門之間的學員經驗交流 資料來源:公務員培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