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訊研究組<br>禁吃貓狗周壽臣有功

新聞資訊研究組
禁吃貓狗周壽臣有功

香港在1950年立法禁吃狗肉,當年瘋狗症流行,香港成為首個亞洲地區立法禁止屠宰及食用貓狗地區,菲律賓和台灣先後跟隨。根據《貓狗條例》,屠宰狗隻或貓隻作食用,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6個月。
近年本港曾發生多宗違法個案,根據漁護署資料顯示,03至05年間,共有五宗因屠宰狗隻被定罪個案,罰款由三百至一千元不等。至於中國、南韓和越南等地,吃狗肉並不違法,中國貴州盤江狗肉更是歷史悠久,名揚國內外。韓國則在98年主辦奧運會時,為博取國際歡心,下令禁吃狗肉,但之後解禁,當地目前有逾四千間領有牌照的狗肉食店。
當年香港能夠成功立法禁吃狗肉,要多得香港首名華人行政局議員、東亞銀行創辦人之一周壽臣爵士推動,周曾是大清留美學童,思想西化,回港後推動廢除社會的舊風俗,包括禁吃狗肉和廢除「妹仔」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