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16年寃獄的美國男子布朗(RoyBrown),多次上訴失敗仍沒有氣餒,反而在獄中利用《資訊自由法》索取文件,成功查出真兇。最近對真兇進行的脫氧核糖核酸(DNA)鑑證,幾乎百分百肯定死者身上的唾液來自該名男子,令他成為身繫囹圄、靠自己調查而證明自己無辜的第一人。他再次提出上訴,誓要還自己一個清白。
索文件副本發現新證供
負責審理布朗假釋申請的法官科寧(PeterCorning),也是當年判布朗入獄的法官,原本月底退休,前天(周四)聆訊時決定押後退休,下月22日才審理此案。布朗患有肝病,正等候接受器官移植手術。
布朗被控1991年在紐約殺死一名女社工,入獄25年。全靠一場火災,才讓布朗找到他是清白的證據。他放在繼父家中的審訊文件意外被燒毀,根據《資訊自由法》索來文件副本,卻無意中找到新的證人供詞,經他抽絲剝繭,終發現真兇就是當地消防員本奇(BarryBench)。死者是本奇兄長的女友,證人供說事發當天他形迹可疑,因爭奪住屋問題與死者起爭執。
疑兇收到指摘信後自殺
布朗三年前寫信給本奇,指摘對方才是殺人兇手,「證人可以作假證供,法官可能被愚弄,陪審團會犯錯,但一面對DNA測試,就絕不會犯錯」。本奇收信後五天,躺在火車軌自殺。事後本奇的女兒提供DNA化驗,證實女死者裙上的唾液,來自本奇。
儘管掌握翻案證據,布朗不抱太大期望,「我知道上庭後,他們仍會拘禁我,但全世界都知道我是無辜的。不管怎樣,我已經證明了我的清白。雖然身在獄中,但我的精神已經自由了。」
美國《紐約時報》/英國《泰晤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