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昨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暫未知高智晟是否上訴。
揭發他人犯罪獲減刑
法院方面稱,去年12月至今年5月,被告高智晟撰寫並在「大紀元」、「看中國」等網站上發表「高智晟三致胡錦濤、溫家寶公開信」、「這個政權從來沒有停止過殺人」等九篇文章。高在文章中「採用造謠、誹謗等方式詆毀現行國家政權和社會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法院說,高在家中等地先後十次接受境外媒體「自由亞洲」、「希望之聲」等電台採訪,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內容的談話錄音被境外媒體製作成音頻資料登載在這些媒體的網站上,供他人收聽或下載。
據官方新華社稱,高智晟被拘捕後,檢舉、揭發他人多宗犯罪行為,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
法院認為,高以撰寫文章、接受境外媒體採訪並在網絡上發表等方式,「誹謗、煽動國家政權和社會制度,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因他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的立功表現,依法減輕處罰。
北京著名維權律師莫少平稱,因為法院拒絕高智晟的家屬委託律師介入今次審訊,無法看到具體認定事實,所以無法判斷該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能否成立,僅從官方公布的刑期結果看,是「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刑期最輕的,與當年的杜導斌案情況類似。而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稱: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緩刑的目的是不讓高智晟繼續亂說亂動。
曾替法輪功學員辯護
高生於1964年4月20日,被捕前是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律師。今年8月15日被公安拘捕,9月21日被正式逮捕。高因為替法輪功學員辯護,去年10月事務所被北京司法局勒令停止營業。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