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最後一次賣地,山頂加列山道地皮競投熱烈,拍賣官扑槌成交的同一時間,南豐集團代表突然再度舉牌,兩者「出手」時間相差僅十分之一秒,令南豐飲恨,無緣奪地。不少人網民更批評扑槌太快,令庫房少收最少2,000萬元賣地收益。
由於當時拍賣官未待身旁女助手完成中文繙譯,講出「成交」一詞,他已扑槌。不少人質疑會否影響賣地結果,甚至遲來一步的南豐,又可否提出上訴?
法律界人士對此有不同意見。梁永鏗律師表示,這個情況「有得拗」,因為繙譯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競投人士可以不諳英語為理由,指稱不知道拍賣官已經說了「成交」。不過,他補充,拍賣也是依合約法處理,所以一切也要視乎合約細則而論,如果合約有列明以英文為準,則上訴機會較微。
謝天良律師則認為,手持「槌仔」的拍賣官才是最終決定者,只要他說畢「成交」及扑槌,基本上已完成交易,是否與中文繙譯同步進行,其實並不重要。
對於成交最後一刻,有發展商來不及舉牌未能承價,拍賣官苗力思相信不會引起法律問題,但表示若發展商真心想投地應拿定主意。
南豐舉手「慢咗一步」
就記者所見,拍賣現場有張貼出告示,清楚說明今次負責拍賣的拍賣官為地政總署助理署長苗力思,而其身旁負責中文繙譯的林嘉芬,是以總產業測量師身份協助。
南豐集團董事總經理蔡宏興說,最後一口價一直都小心謹慎考慮,對於是否拍賣官落槌太快,他只表示「慢咗一步」。
事實上,拍賣氣氛緊張,拍賣官擺「烏龍」的事件過去亦曾經發生。05年9月,政府在文化中心音樂廳拍賣大角嘴地皮,當地皮叫至第十二口價時,拍賣官柏鼎以為無人承價,於是落力呼籲,原來他看不到一位坐於暗角的女士已舉牌承價,幸在場人士起哄「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