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崗區錦發五金磁電廠上周高薪聘請電工時,黃先生順利通過應聘測試,但在簽訂合同時,發現最後有一項竟然是「本人願意宣誓:如有意違反簽名之保證,是畜生」。黃先生表示,這項誓言「實在是太侮辱人了」,他拒絕簽署,結果失去這份工。當地律師認為,這條「畜生條款」是對勞動者的人格侮辱,勞動者可向當局投訴。 《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