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子監察儀器極度發達的今天,全球數以億計的球迷,都有不斷重播的慢鏡頭,與不同角度的參考片段,去把球賽的細節反覆觀察。偏偏國際足協來到這一刻,仍然不容許球證判決時,借助電子媒介;由此而引起的爭論,自然無日無之。
有見及此,現時在日本舉行的世界冠軍球會盃,國際足協終於試行在球門白界附近設下電子儀器,去判定入球是否成立。這個試驗結果如何,有待總結與觀察,但起碼是第一步。
若引入可減低誤判
倡議引入電子儀器,理由十分明顯。現今賽事瞬息萬變,球證與旁證在電光石火間要作出判決,犯錯在所難免。能夠善用電子媒介甚或片段作參考,可以減低誤判的機會,令賽果更加公平。
但每一場賽事中,球證都要作出很多的決定,包括是否越位、有無犯規、可否給予得益、入球是否有效、應否動用紅牌黃牌處分等等,還有場內場外的其他紀律問題。假如每一個決定都受到挑戰,而需要借助儀器或片段作證明,將會『停多過踢』,令賽事毫無節奏感。這樣的情況,當然不受歡迎。
應用儀器決定皮球是否已過白界,爭論應該不大,因為事關入球,清楚明確的話,贏的一方心安理得,輸的一隊死得眼閉。而且通常出現關乎入球的爭論時,球賽早已停下,有憑有據的話,不但不會阻礙賽事進行,相反可令球賽盡快重新展開。
可是,假如將電子監察的應用進一步推展,要考慮的問題就變得複雜。像越位判決,現時的科技早可在重播畫面上繪出模擬虛線,去對照旁證的判決是否正確;但假如要憑此推翻越位的判罰,卻是無法執行,因為時光不能倒流,無人能夠發還本來突破越位的黃金機會。
參考容易 執行困難
至於有關紀律方面的監察,目前以影帶作證,補罰惡意侵犯對手而未被球證察覺的犯規球員,已經行之有效;但若要即時翻看並在場上處分,恐怕執行上也會引起混亂。在盡量減少停頓的大前提下,相信也只好維持現狀。
然而,球證若在判罰12碼後,有機會以片段作參考,再決定是否執行,卻是值得考慮的做法。一來在吹罰後,球賽本已停頓,二來12碼隨時導致入球,直接影響戰果;而這樣的安排,也是最有效打擊『插水』行為的工具。
有了「輔助」更難獲體諒
不過,不論如何應用電子儀器,賽事最終的執法權仍在球證手上,他的決定不可能得到每一個人的同意。目前無助之下,球證可能反而較易得到體諒;有了儀器幫助,若他們堅持己見,引來的不滿與後果,卻可能更加嚴重。
試想想,假如在米杜士堡對曼聯一役,球證科爾在判決12碼前,有機會先看看片段,但始終認為基斯坦奴朗拿度被舒華沙侵犯的話,引來的迴響會有多大?不要說沒有這個可能。
潘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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