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想規定半年內不得出讓

聯想規定半年內不得出讓

【本報訊】對於有大學生集體捲入倒賣學生特價電腦風波,聯想電腦發言人表示,已發現有人將專供大學學生及教職員購買的特價電腦轉讓外人圖利,現時公司規定每位學生或教職員只能購買一部電腦,及不能在首6個月內轉售或出讓,否則公司會保留追討差價及取消相關電腦「國際保養服務」權利。另外,每部優惠價電腦盒外印有「香港××大學學生機」字句,方便用戶識別。
發言人續稱,聯想與科大合作向大學生及教職員提供優惠電腦計劃已有四年。今年,該公司除與科大合作外,亦向城大及嶺大推行同類計劃,公司會研究加強措施,防止有人從中取利。

違約轉售可追差價

科技大學發言人表示未收過有關投訴,並稱電腦銷售商已規定每名學生只可購買一部電腦,且於首半年內不能轉讓,否則電腦商會保留追討差價的權利,希望在條款約束下,學生會自律。
嶺南大學則指學生應遵守不能轉讓電腦條款,校方暫未接獲關於學生炒賣配額及轉售電腦投訴。被指有學生捲入倒賣電腦風波的城市大學,則至截稿時仍未回覆。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稱,其實大學生購買特價電腦,銷售商會制訂特定條款規限,若學生中途轉售電腦等同違約,供應商有權向學生追收差價;至於本港電腦商若未循正式途徑向中港兩地海關申報,便將電腦運往內地銷售,可能違反進出口法例,涉嫌走私瞞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