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有邏輯思維天分、際遇使然沒有加入法律界、但挺愛「踢」人讀law的一位朋友,最近囑我寫一寫這段真人真事,不敢違命。
故事跟錢鍾書滿周歲「抓周」抓了書本,預示才子來日著作等身,頗有一點遙相呼應,儘管我們這個故事沾不上半點書香門第風雅,而且其實像《獅子山下》橋段。
主角長於七十年代新界,家境清貧,寡母只唸過三個月教會義學,識字不多,終日為口奔馳,合理地並無多餘心力刻意栽培下一代,僅能打從小孩三歲開始,兩人「夥拍」着跟生活搏鬥,例如不知多少個晚上守着暗燈,兩隻枯掌和一雙小手,一起密密穿膠花。是以小孩上了五、六歲,已懂得下課後「持家」做飯,等母親在工廠加班至晚上八、九點回來吃鹹魚青菜。
相依為命的家循例簡陋,木屋難擋風雨,又有水浸之憂,電話尚未成為這個草根家庭的生活必需品。母親早出晚歸,期間天氣可以急劇惡化,小孩無論如何得有一套自助應變計劃。母親下的指令並不複雜:「有事就執埋緊要嘢,去村口阿姑屋企避吓!」
何謂「緊要嘢」?有一次大雨連連,木屋果真水浸及膝,小孩遵母親吩咐把「緊要嘢」放進小藤篋逃到村口避難。母親下班後趕緊到阿姑家接女,驚魂稍定,查看小孩有否記得帶「緊要嘢」逃生,打開藤篋,發現裏面沒有證件紅簿仔之類,只見一本小學指定用《英漢字典》,以及一本《中華大詞典》(小學版)。
可以想像,當時這位母親不會欣賞小孩珍視知識鑰匙的本能反應,她只覺得這女兒似乎有點笨,萬料不到廿多年後,這笨小孩會當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