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拒內地孕婦入境

港府擬拒內地孕婦入境

【本報訊】內地孕婦湧港產子問題惡化,港府一直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首次承認,入境處處長有絕對權力,可拒絕存心來港產子而非旅遊的孕婦入境,入境處正考慮如何加強阻嚇。但法律界質疑此舉難以執行及有違人權法。
政府昨召開跨部門會議商討解決內地孕婦湧港產子問題。李少光會後表示,最近社會有聲音指部份內地女士來港不是旅遊而是產子,入境處正考慮如何加強阻嚇。「𠵱家法律底下,入境處處長有絕對權力,如果佢唔滿意邊位入境旅客嚟香港目的,可以拒絕佢入境。」不過,入境處過去一直沒措施阻止內地孕婦來港,也沒拒絕孕婦入境的數字。

可能違反人權法

入境事務主任協會主席李學廉表示,現時處方並沒指引教導前線人員識別旅客是否孕婦。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質疑:「咁係咪當所有孕婦唔係旅客?嚟香港又生仔又買嘢又得唔得呢?」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若只針對內地孕婦,對其他國籍孕婦沒影響,可能違反人權法。
不過,有知情人士指出,內地孕婦問題在05至06年才浮現,各省市近年陸續推出新的個人遊簽注,由過去要逐次申請,有效期僅得三個月,放寬至有效期最長為一年。「過去申請簽證『鋪鋪清』,內地見到大肚婆多數唔批,但係新簽證有效期成年咁長,拎咗簽證先見肚都冇符啦」。
事實上,父母均非港人而在公立醫院出生的嬰兒數目,在04年只得4,102人,但05年勁升至9,273人、今年首10個月已有12,398人。爭取本港孕婦權益行動負責人李太表示,港府應要求內地當局加強把關,限制「可疑」的孕婦出境訪港。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表示,會在未來六個月分析港人需要產子的人數,據初步分析,現時服務應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