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蔡守訓(審判長):「下一次要開庭,(吳女士)可以帶簡易病床,要坐躺、吊點滴都可以。」
主審法官:徐千惠
陪審法官:吳定亞
控方*
張熙懷(主任檢察官):「不需要傳喚一個不說真話的人,並沒有要傳喚總統。」
被告
吳淑珍(總統陳水扁夫人):「不認罪。」
馬永成(總統府前副秘書長):「我沒有權力去懷疑總統是否有權執行職務的工作。」
林德訓(總統辦公室主任):「案子很複雜,她(吳淑珍)不接受起訴的事實。」
陳鎮慧(總統府出納):「不認罪。」
辯方**
顧立雄(吳淑珍律師):「本案只有兩種可能,就是當犯罪事實涉及總統時,應暫時停止審判,或是暫時不受理,等到總統卸任後,再行訴究。」
楊芳婉(吳淑珍律師):「從偵查、調查開始,就有違反憲法的疑慮。」
陳建中(馬永成律師):「洩漏國家機密也有刑責問題,往後審理不公開進行會比較好。」
註:*昨日出庭的檢察官還有楊榮宗、周士榆、林達和張友寧
**辯方律師團共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