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投地獲豁免權

地產商投地獲豁免權

【本報訊】鑑於04年3月起港交所(388)實施更為嚴格的關連人士交易規定,而近年地產發展商再度積極投地,以及透過參與地鐵(066)和九鐵上蓋發展項目增加土儲,遇上大型項目更會聯手競投,這有可能觸及關連交易的規定,要先取得獨立股東批准。
就此證監會及港交所昨宣布,基於有地產公司提出,決定給予地產上市公司約1年豁免權,在取得股東一般授權後,毋須再就每次投地及參與地產項目招標合資時,先取得股東批准。
港交所指出,由於稍後將就此事作公開諮詢,再決定是否要修訂相關上市規則,故將豁免期定於明年12月底屆滿。
公告指出,只有曾經純粹就一項地產項目而成立一家合資公司的相關股東,才符合今次獲豁免的關連人士範圍;倘若屬於合營一家工廠的股東,則不在豁免之列。
所豁免的項目亦只有政府賣地,以及九鐵、地鐵和市建局的招標和或投標地產發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