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講價 - 鍾偉民

嚴禁講價 - 鍾偉民

竟然有一幫的士司機示威,要政府「立法禁止乘客議價」!還有比這更可笑的嗎?
月前,我從汀九搭的士到荃灣地鐵站。「打算轉車到哪裏?」司機問。「佐敦。」我答。「我直接載你去,八折付費,好不好?」司機提議。算起來,我多付一點,但便捷一點;司機不必再兜搭人,車一直開,錶一直跳,也多賺一點。成年人,會權衡利害,釐清得失,但覺除了地鐵公司少賺幾塊錢,我倆,算是雙贏。「常言道,入土為安,搭地鐵,就是入土;入土,總教人不安。」我欣然接受這「八折之議」。到了目的地,我覺得這司機和善,會變通,暢快之餘,我不要他的折扣,皆大歡喜。
司機,為什麼自願「打八折」?因為八折,比不八折,有競爭力,能多賺;因為車費,事實上,可以下調;用狗話來說,是:「有減價的空間。」乘客,為什麼要司機打八折?因為貪便宜,因為覺得貴。不想減價?可以不接載愛議價的乘客。乘客上了車,但堅持八折付費,司機可以報警,把「講價犯」繩之於法。「立法禁止乘客議價」,其可笑,在於:
一、乘客議價,誰去逮捕他?二、「議價罪」,古今未有,如何量刑?乘客說了一句:「八折得唔得?」監禁十八年,會不會過輕?三、乘客無議價之心,但司機有打折之意,算不算引客犯罪?四、乘車議價有罪,購物議價,為什麼不也重判?我賣石頭,田黃掛墜標了實價,就一億港元吧,顧客鍾愛,問:「八折得唔得?」八折,就是八千萬,立法前,我會緊皺眉頭,慘然長嘆:「唉,本來唔得,但見你人品好,八折,就八折好了。」可一旦立法,問題,就大了,「打折?你想打靶?不十足付費,我馬上召警拉人!」在法例庇護下,理論上,我可以實收一億,淨賺九千九百九十九萬;但事實上,這位客人,可能寧死不付,在飛虎隊趕到之前,就撞牆自殺。
立法,不能解決天底下的問題。「議價」和「最低工資」一樣,寫得嚴,管得死,大家反而沒有生路。巿場僵化,沒人敢「議價」,我就會吃穀種,到時候,我的「最低工資」,該由誰支付?用籮柚思考的人們,清醒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