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訊研究組<br>盜用醫生名銜可囚10年

新聞資訊研究組
盜用醫生名銜可囚10年

對於有人假扮醫生四出行騙,醫學會會長蔡堅直指騙徒「stupid(愚蠢),一般醫生唔會着晒袍同戴埋聽筒喺街度四圍行。」他不認為事件會影響醫生在市民心目中形象,因為「一睇就知係呃人啦!」

假醫生連盜20人財物

蔡堅說,除非是在醫院附近地方,否則一般醫生不會穿醫生袍上街:「着袍嘅作用防菌,亁淨啲,咁點會有醫生着住件袍四圍去呢?咁咪帶到啲菌四圍走?」他強調,現行法例明確訂明只有在《香港註冊醫生名冊》中,登記為醫生的人才可自稱為醫生。
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鄺志堅指出,根據香港法例中《醫生註冊條例》,任何人如故意或虛假採用醫生稱銜,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3年。不過,假如某人只穿白袍和掛上聽筒,而沒有自稱醫生則不算犯法。
本港數年前亦曾發生一宗牽連甚廣的假扮醫生騙案。52歲男子朱世淳,於02至03年間,憑着偷來的醫生卡片,向20多名老翁訛稱是醫生,並以檢查為名要求他們脫去褲子,趁機偷去財物,後被法官判入獄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