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裸兒出街非常父還柙

趕裸兒出街非常父還柙

【本報訊】去年以「剝光豬遊街」懲罰長子、剛於上月被判守行為的非常父親,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已提出覆核,有待法庭排期聆訊。非常父親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另承認於該案候審期間,再次將正在洗澡的全裸兒子驅趕出街,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斥責他的非常教子方式,強烈羞辱兒子屬精神虐待,罪行嚴重理應判監禁,但考慮被告認罪及有悔意,還柙待進一步報告始判。

覆核前案刑期

46歲無業被告有三項刑事紀錄,包括上月在粉嶺裁判法院因虐兒,獲輕判自簽1,000元守行為兩年。律師申請保釋時透露,律政司已就該案的判刑提出覆核,據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他屬邊緣智商人士,希望法庭先取閱感化報告,以監管方式幫助被告,當值律師服務已聯絡各有關機構,惜未能替被告找到臨時居所。
裁判官表示,被告不是患有精神病,犯案原因出於性格問題,判刑要令被告明白這種教子為不恰當方法,以及他不會重犯。
法庭接納律師稱被告已有悔意,因昨日整個聆訊被告不似以往般「駁嘴」。
法庭現再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評估被告有否重犯的可能性及感化報告可否安排輔導計劃,讓他學習適當的教子方法,鑑於現未有機構能夠向被告提供居所,故還柙至明年1月3日判刑。

保安發現男童

案情指事發於本年10月28日晚上11時30分,被告在天水圍寓所指摘10歲長子「整喊」一同洗澡的3歲幼弟,隨即將全裸長子由浴室強拉落樓,電梯抵地下大堂後,將他棄下不理,保安員見男童哭泣,於是將他帶返寓所,但遭被告怪責,保安員通知上級後報警。
案件編號:TMCC429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