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裁判法院當值庭警涉偷拍女子裙底案,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停車場管理員作供指,事發時被告一度從停車場出口離開法庭,女事主掌摑被告時,見他毫無反應,被告當時回覆上司查問表示,案發前兩日已失去電話,所以手提電話並不在身邊。
被告上司任儉民警長作供,指案發日在地牢,突然聽到停車場管理員陳源泉大力拍打犯人欄大閘,大叫:「阿勝(指被告周觀勝)俾人打」,任即帶同數名同袍趕至停車場,發現事主情緒十分激動,事主胞兄則指控被告偷拍,任立即詢問被告的手提電話在哪裏,被告表示兩日前已失去手機,並說「頭先我跣一跣,掂到佢(指事主)驚佢誤會」。
事主掌摑被告
任續指與被告共事10個月,他形容被告為人誠實,個性開朗,工作勤奮,從沒有對女同事做出不雅行為,故當他聽到被告偷拍裙底的指控時感到很愕然。辯方大律師指,被告當時對任表示失去手機僅兩小時而非兩日,但任認為他聽錯的機會很微。
停車場管理員陳源泉供稱,當日他看見被告沿停車場出口離開法庭,事主大約兩、三分鐘後現身停車場,並不斷哭泣,當被告折返停車場時,事主突然掌摑被告,被告毫無反應。
被告周觀勝(48歲),被控於7月18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地庫身為高級警員,於執行公職,協助一名女子處理退還保釋金事宜期間,以手提電話偷拍她的裙底照。
案件編號:KCCC59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