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長駕警車運毒

公安局長駕警車運毒

內地販毒罪案情況嚴重,就連縣級公安局長也加入販毒行列。雲南普洱縣前公安局長王喆因駕警車販毒,而且家中藏有警用、軍用子彈近千發。近日遭雲南最高法院終審判處死刑,宣判後隨即執行死刑槍決。
去年3月,王喆找到在雲南經商的廣東人張堅,邀約其一起做毒品生意,由王喆負責從境外組織毒品並運輸到深圳,由張堅負責在當地進行販賣。其後,身為普洱縣公安局長的王喆,以工作為名來到邊境附近,找到緬甸果敢縣老街執法處副處長李國山,李答應在緬甸收購20件(每件為700克)海洛因,偷運入境交給王喆。

終審判死 即時槍決

王喆取得毒品後,為了能順利將貨發到深圳,親自駕駛警車,經昆明將這批毒品「護送」到了廣東。由張堅等人負責販賣,共得贓款290萬元。去年5月21日,警方破獲並逮捕販毒集團首腦王喆及九名毒販。
雲南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在今年1月作出了一審宣判:被告王喆構成走私毒品、販賣毒品罪和私藏槍枝彈藥罪,決定數項罪名一並處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提出上訴,最近最高法院下達死刑覆核裁定,對本案第一被告王喆立即執行死刑槍決。
雲南《生活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