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應與家傭約法三章

僱主應與家傭約法三章

張學友家傭偷相被重判入獄6個月,網友多表贊同。「死猴子」在香港討論區直言:「應有此報」,「kkhk2005」指,被告要為說謊付出代價:「本來坐1個月,在庭上大話連篇,坐多5個月。」

核查誠信有困難

其實,網上不時有僱主質疑家中外傭的道德及誠信。
海外僱傭中心經理何小姐表示,由於傭工的個人資料全由傭工本人提供,除非接觸其前僱主,否則要核查其誠信有一定困難。她提醒僱主應詳細與家傭約法三章:「應該同佢講清楚可以做乜、可以掂乜、但乜嘢就唔得。如果發現家傭有啲唔屬於佢嘅嘢,亦都應該問清楚先,或者真係家人送畀佢或者佢自己買,若真係認定係家傭偷嘢,應該報警求助。」
她說,僱主可選擇即時解僱或給予一個月通知期,惟不可要求有關傭工即日離港,僱主可要求檢查其行李內有否不屬於她的物品。
新聞資訊研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