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二時,道左有兩名十多廿歲新潮少女,「不回家的人」。其一抓狂失控,大吵大鬧,旁邊那位無法勸阻。她不斷高嚷:「冇人鍾意我!」「個個唔理我!」「我要死!」……以頭撼樹、扔擲玻璃酒瓶、扔手機兼踩爛、哭喊跌撞近半小時,破壞公物之餘還在靜夜搞得雞犬不寧,夜歸途人走避。
不知她為同性抑或異性大受刺激。感情受傷的年輕人行為過激,罔顧公德有點惹嫌,不過盡情發洩哭得累了,回去倒頭大睡三五七日,又一條好漢──起碼沒傷己傷人。
不比近日報載,一名失戀賤男在沙田單車徑割脈自殺時,附近賣雪糕七旬好心婆婆,善意相勸,他竟然「發爛渣」,用𠝹刀向婆婆襲擊,還箍頸毒打、削去頭皮……其後劫走她170元、兩杯雪糕、七樽水及飲料,肆無忌憚地大啖染血雪糕。婆婆重創,送院急救,這名賤男被捕。
令人髮指的,此人不但冷血,還恩將仇報。失戀「大晒」?「惡晒」?對當事人而言,確是天塌下來,痛不欲生。但抓無辜旁人發洩、殘害、陪葬,太過份了,必須付出代價。
希望婆婆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