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個印章加上兩個部門的疏忽,導致一場「寃獄」。一名27歲內地旅客本月一日在旺角遇上警方截查,被指使用假證而遭拘控。警方後來向入境處查核,才發現入境處職員在事主入境時,誤將一個今年五月已停用的舊款印章,蓋在其雙程證上,以致警方誤會他使用偽證。結果,事主被拘禁了一星期才獲釋放,無辜白坐了幾天寃獄。 記者:陳沛敏
入境處強調非常關注事件,已馬上展開調查,初步發現有多個舊款印章,放置在個別管制站入境櫃台眾多類別的印章中,懷疑是今年四月底部門回收舊印時,有職員未察覺部份櫃台存有超過一枚舊印,以致回收時有所遺漏。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形容事態嚴重,警方在起訴前有責任查明印章真偽,應向事主賠償及道歉。
管制站舊印未被回收
入境處解釋,為加強防偽功能,今年4月26日發出指引,指示前線職員由5月1日起,使用新款的7天及90天逗留條件印章,取代舊印,同日並已知會警務處等執法部門。至本月初,警方向入境處查證,指懷疑一名內地旅客的雙程證和證件上的入境印章是偽造,因該90天逗留期印章早在今年5月1日已被入境處停用。
入境處翻查紀錄後發現,該旅客上月經落馬洲來港,於是下令落馬洲及其他管制站即時檢查所有印章,發現不但落馬洲數個櫃台上仍放有舊印,其他個別出入境管制站也有小量同款舊印未被回收。入境處懷疑,有職員曾誤用舊印,即時通知警方。
男事主被捕當日(12月1日)被控管有偽證文件及非法入境,12月4日在九城裁判法院提堂,其後還押荔枝角拘留所,至12月8日才獲不提證供釋放。
不排除處分疏忽職員
消息指,警方拘捕事主後未有立即向入境處查證,而是在暫控事主後,才聯絡入境處,以致事主被收柙了近一周,兩個部門才知悉犯了嚴重疏忽,警方和入境處在事件中都有責任。據了解,事發後入境處已提醒警方遇有懷疑,可隨時到港澳碼頭等24小時運作的口岸核對印章紀錄。該處已展開內部紀律調查,不排除處分疏忽的人員。
入境處相信,被誤蓋舊印的旅客人數不多,合法入境旅客的逗留條件不會因被蓋上舊印而受影響。該處強調,一向重視印鑑的保安,已加強驗收及回收程序,並提醒員工時刻警覺使用有效印章。